108.07.6-14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基礎班(HACCP 60A)2019 / 07 / 18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基礎班(HACCP 60A)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按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 4 條規定「管制小組成員,應曾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訓練機關(構)辦理之相關課 程至少三十小時,並領有合格證明書」。本課程的目的為協助園區廠商符合法規,使其管制小組成員或食品專業人員符合 HACCP 訓練要求,導入專業人員協助產業落實衛生安全自主管理機制,提升食品安全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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