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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AIC
產學服務
計畫名稱 | 農業業界科技專案計畫 | 智慧農業4.0業界參與補助計畫 | |
補助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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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軸分為「智慧生產」與「數位服務」兩部分。希冀導入感測技術、智能機器裝置(IR)、人機協同輔具、物聯網(IoT)、巨量資料(Big Data)分析、人工智慧等前瞻技術,提升農業生產效率,減輕勞力負擔,為提供優質農事作業環境,創新高質化農業經營模式,並加值數位化產銷資訊,降低產銷落差,提升農業生產與產品安全風險控管能力,以繼而推動安全履歷智動化,提供消費者透明之農產品資訊。 (二)補助對象:為七大領航重點產業,包含蘭花、植物種苗(以蔬菜種苗優先)、菇類、稻作、農業設施(農業設施係指太陽光利用型溫室)、家禽及家畜(以生乳、豬優先)等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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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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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科技農企業:指從事農業技術創新研發、應用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或整 合多元科技,進行農業經營創新,發展新型態產品、服務、經營模式、 行銷模式之公司或行號(須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1. 農業科技係指:農、林、漁、牧業之生物技術、安全農業、設備 資材、檢驗檢測、食品加工、美容保健、栽培量產、品種、防疫 檢疫等技術。 2. 資格條件為獨資、合夥之農企業,公司淨值為正且非屬銀行拒絕 往來戶,具可從事創新應用發展之人力供專案執行及管理計畫成 果能力。 (二) 百大青農或種畜禽場負責人:指通過農委會百大青農輔導遴選之個人 或團隊,或依畜牧法登記為種畜禽場負責人。 (三) 農業產銷班:指依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規定,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予以列冊登記之農業產銷班。 (四) 農民團體:指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 業合作社。 (五) 農業產業團體:指農、林、漁、畜產業之業者,因理念與目標相同,以共同推進產業向上提升所共同組成並經政府立案之非營利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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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 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 | 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 | (一)補助金額上限: 每年度補助金額以不超過500萬元為原則,全程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1000萬元為原則。 (二)補助比率上限: 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程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 |
(一)補助經費上限:30萬元 (二)補助比例上限:50% |
(一)補助經費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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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每年6月30日截止收件 | 109年10月30日止。 | |
完成期限 | 以不超過1年為原則 | 計畫申請以年度為單位,並以不超過2年期為原則,109年度申請之全程計畫最長可申請2年期計畫至110年12月31日止 | 以不超過2年期為原則,110年度申請之全程計畫最長可申請2年期計畫至111年12月31日止。 |
查詢網址 | https://agtech.coa.gov.tw/ | https://www.intelligentagri.com.tw/xmdoc/cont?xsmsid=0J165627312537358519&sid=0J171546183832359411 |
計畫名稱 | 促進園區事業研究發展補助計畫(小科專) |
補助類型 |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促進園區事業研究發展補助 |
申請資格 | 申請人從事下列事項之一,得向籌備處提出補助申請,計畫執行期程以一年為原則: (一)規劃或開發農業生技產業所需之關鍵性、前瞻性、整合性、共通性或基礎性技術。 (二)規劃、開發或建置有助農業生技產業行銷流通、應用或加值之服務平台、系統或模式。 (三)規劃、開發或建置可促進農業生技產業技術發展之知識創造、流通或加值之創新商業營運模式或流程。 (四)其他創造具體知識資本、創新農業生技產業價值或提升產業創新能力之研究發展活動。 前述各款之農業生技產業之範圍,包括植物種苗、種畜禽與無特定病原動物、水產種苗及養殖產品、機能性食品、科技中草藥及藥妝品、生物性農藥、生物性肥料、動物用疫苗、動植物病蟲害檢定試劑、動植物分子農場、農業生物技術服務等。 |
補助金額 | (一) A組:所提研發計畫完整性較高,計畫成果較具商業化潛力者,每案補助約50~75萬元。 (二)B組:所提研發計畫屬較小型或為試驗研究性質者,每案補助約30~45萬元。 |
申請時間 | 109年12月15日止 |
完成期限 | 110年3月1日~110年9月30日(7個月)。 |
查詢網址 | 農科園區http://www.pabp.gov.tw/CHT/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