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CITD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開放申請
112年CITD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開放申請
壹、前言
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申請須知係依據「經濟部協助 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訂定,將業者申請時所需之相關資料及作業 程序彙整成冊,俾供遵循辦理。
貳、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
(一)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 之分公司),並合於以下規範者:
1.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 證明文件)。
2.技術服務業:所營事業之營業項目屬自動化服務、資訊服務、智慧財產技術 服務、設計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驗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資料經濟服務、系統整合服務或資訊安全服務等類別。
(二)申請業者及委外廠商(註 1)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 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 進行認定。
(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註 2);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註 3)。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
1.有執行本計畫未結案,或當年度已獲得本計畫補助者(含聯盟任一成員)。
2. 3 年內(含本年度)曾獲本計畫補助累計 2 次者。
3.本次申請計畫內容曾獲本計畫或其他政府計畫補助者。
詳情及計畫報名網址:https://www.citd.moeaidb.gov.tw/CITDWeb/Web/Detail.aspx?p=aa063091-796c-4ddb-a395-901c5bcaf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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